今年前三季度天津口岸稀土出口量增價跌
- 分類:稀土知識新聞價格
- 發佈於:2014-11-10, 星期一 14:36
- 點擊數:378
據海關統計,今年前三季度天津口岸出口稀土9759噸,比去年同期(下同)增加18.7%,價值6億元人民幣,下降15.3%,平均價格為每噸6.2萬元,下跌28.6%。
一、今年前三季度天津口岸稀土出口的主要特點
(一)一般貿易為主要出口方式。今年前三季度,天津口岸以一般貿易方式出口稀土9712噸,增加18.4%,占同期天津口岸稀土出口總量的99.5%。
(二)國有企業為出口主力。今年前三季度,天津口岸國有企業出口稀土5434噸,增加21.3%,占同期天津口岸稀土出口總量的55.7%。
(三)主要出口至日本和美國。今年前三季度,天津口岸向日本出口稀土4113噸,增加88.5%,向美國出口稀土4058噸,增加6%,二者合計占同期天津口岸稀土出口總量的83.7%。
二、天津口岸今年前三季度稀土出口量增價跌的主要原因
(一)配額增加、產能過剩導致稀土出口量增價跌。6月6日,國土資源部下發《關於下達2014年度稀土礦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的通知》,將繼續實行稀土礦和鎢礦總量控制指標管理。《通知》指出,2014年稀土礦開采總量指標為10.5萬噸,其中岩礦型(輕)稀土礦指標調增1.12萬噸,比上年增加15%左右;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8.9萬噸。2014年不再下達銻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鎢礦綜合利用指標實施指標加核定考核,適當放松約束。並繼續實施稀土礦鎢礦礦業權暫停政策至2015年6月30日。對國務院重點項目和中央基金或省級地質專項資金項目、開發整合項目、資源枯竭礦區、部省協議、礦山資源枯竭異地接續、中央扶貧支持項目、省級政府要求支持項目和支持大型稀土企業項目重組項目,在符合開采總量控制、產能平衡要求下,允許新設稀土礦鎢礦礦業權。近幾年稀土開采總量不斷受到控制,但今年卻有所增加。高產能促使稀土企業競相出口以降低庫存節約經營成本,造成稀土出口量增價跌的局面出現。
(二)無序開采和國際市場需求減弱導致稀土出口價格低廉。一方面,配額政策刺激下,形成無序亂采的局面政策刺激帶來的大範圍開采,中國從黑市上溢出去的稀土遠大於配額標准。另一方面,目前全球探明重稀土儲量大半都在中國,確實稀缺,不過它的價格也跌得厲害。原因就是,國外一些企業在壓力下研究出了替代材料。還有的幹脆就為了控制成本而減少使用,例如美國莫利礦業現在混入磁性粉末中的鏑用量只有以前的一半,而鏑被認為是最為重要的一種重稀土。有了很多相關的技術革新研究,也找到很多替代的方法,再加上稀土的用處雖然在工業中很廣泛,但是用量規模卻不大。所以,盡管在中國政策的影響下,稀土價格一度暴漲,引發恐慌性搶購。但是市場的反應也很快,價格又開始暴跌起來。
三、值得關注的問題
(一)下遊應用產業集中於低端領域,我國稀土產品缺乏核心競爭力。當前我國稀土產業85%用於冶金、機械、石化、玻璃、陶瓷等傳統領域,僅13%用於新材料等高技術領域,而且在附加值最高的終端應用產品上,核心技術幾乎都掌握在國外企業手中。由於稀土行業潛藏的巨大利潤,美日等發達國家在把持價格話語權的同時,也緊握其稀土產品專利技術的授權,制約我國向產業鏈高端轉移和發展。以釹鐵硼為例,釹鐵硼屬於稀土高端材料,應用及其廣泛。我國釹鐵硼企業有近200家,年產量達到1000噸以上的有20多家,但是目前波音飛機只使用日本釹鐵硼。由於缺少知識產權,我國只能開采、分離冶煉稀土初級產品,不僅附加值低、議價空間小而且嚴重汙染環境;發達國家從我國進口初級產品深加工後,價格和利潤就成幾何倍數增長。由於國內企業缺乏核心應用技術,所以我國稀土出口始終以稀土初級產品為主格局難以打破。
(二)WTO裁定我國稀土出口配額政策違規,我國謀求定價話語權任重道遠。今年3月26日,WTO裁定我國稀土出口配額政策違規,盡管我國提出上訴,但此類上訴尚無成功案例,勝訴的可能性極小。我國有可能將在半年到一年之內被迫修改稀土出口產業政策,稀土出口配額制或將取消,出口關稅也可能下調。
此外,為減輕對我國稀土供應的依賴,國外開發稀土礦和研發稀土替代品的步伐明顯加快。如澳大利亞萊納斯公司在馬來西亞建造的世界最大的稀土提煉廠已經投產,年產量將滿足全球大約1/3的需求量。日本選擇公開與我國在稀土問題方面沖突,同時也尋找戰略合作夥伴以確保稀土供應。為維持我國稀土產品國際競爭力,謀求稀土國際話語權,3月份起,我國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如,南交所稀土產品交易中和心包頭稀土產品交易所相繼正式運營,通過兩大交易平臺規範市場競爭,增強稀土產品定價權;財政部和工信部印發《國家物聯網發展及稀土產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將對稀土開采監管、稀土高端應用等提供資金支持。我國要取得稀土出口定價話語權任重而道遠。
(三)“黑色產業鏈”正在侵襲中國稀土產業。非法生產和銷售稀土產品的現象,在當前的中國稀土行業並不罕見,青島、深圳等地海關近年來多次偵破稀土走私金額上億元的大案。一是我國稀土出口配額管理制度仍存在的一些不足之處,甚至配額制度竟然成為其中的“推手”,配額買賣一度成了生意,如果還是不夠,人們就開始“黑采”, 形成無序亂采的局面。二是非法稀土生產企業認定難,法律法規不完善、執法難,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間、部門和地區之間尚未形成統一、高效的執法體系等原因造成打擊力度不足。三是走私稀土的暴利誘惑也使不少不法分子選擇鋌而走險,目前北方礦區出產的稀土礦每噸資源稅在0.5萬元到1.4萬元不等,南方礦區的稀土礦每噸資源稅在0.6萬元到3.6萬元不等,資源稅加上其他稅費已占每噸礦售價的50%以上,私挖盜采不需要繳納任何稅費,獲利空間大。“黑色產業鏈”的現象嚴重不僅使合法企業難以生存,更給生態環境帶來了重大災難,政策該如何做到統籌兼顧值得思考。
